关于缴纳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东装协内发【2017】3号
签发人:叶桂连
各理事会成员:
根据本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二)规定:“按规定缴纳会费,理事及以上单位每年3月30日前缴纳会费,会员于每年4月30日前缴纳会费(新入会的会员单位第一年会费按入会月份至下一年4月30日为时间段计算会费)。逾期三个月且在秘书处发放两次催缴会费通知书的情况下,仍不缴纳会费的企业视为自动退会处理。”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规定缴纳会费。
1. 会费标准:会长单位年度会费标准30000元
常务副会长单位年度会费标准15000元
名誉副会长单位年度会费10000元
副会长单位年度会费标准10000元
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8000元
监事长单位年度会费标准8000元
监事单位年度会费标准5000元
理事单位年度会费标准5000元
会员单位年度会费标准2000元
2.缴纳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请在汇单的附栏中注明公司全称)或现金缴纳等方式。
户名: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
银行全称:中国农业银行东莞新华支行
银行账号:44273101040000826
联系人:冯青22650315、13686168922
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