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东莞市家装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11-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字号:[ ]

 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

东莞市物业管理协会
东装协【20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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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东莞市家装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装饰企业、各物业公司:
      为了规范我市家装市场,保证家装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维护广大消费者、业主的合法权益,减少装修投诉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颁布了《东莞市家装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各企业,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2010年11月12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二、生效实施:2010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一)申报备案准备期: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按照备案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参加相关培训,并向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提交备案申请,领取《东莞市家装施工企业备案手册》。
(二)要求持证经营期:从2011年7月1日起,凡进入住宅小区进行家装工程施工的装饰公司,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东莞市家装施工企业备案手册》。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请配合执行,如有疑义,可直接与东莞市物业管理协会联系。
 
 二0一0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家装施工  自律规范  备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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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送:市各装饰企业  市各物业公司
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房产管理局  市消委会
《东莞市家装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行业规范”栏目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