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4年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一、受理范围和时间
二、申报程序
2.省外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建筑装饰协会(或建筑业协会)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或由企业所在地建筑装饰协会﹙或建筑业协会﹚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向我会申报。
三、申报要求
申报公共建筑装饰、公共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幕墙类、工程监理单位的项目,分别按《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申报材料要求》(附件1)提交申报材料。
四、资料核实要求
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对其真实性负责,由申报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各地级以上市建筑装饰协会(或建筑业协会)对推荐的资料核对原件,盖章确认。
五、申报工程的复查及评审时间将另行通知
申报资料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十二楼1205室。
邮政编码:510050
联 系 人:冯秉和 唐家潘 薛龙苹
电 话:020-83642506 传 真:020-83642502
电子信箱:gdcia@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