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发生了这十件大事
发布日期: 2017-01-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未知 字号:[ ]

回顾2016年,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发生了这十件大事,不可错过:

  “营改增”对招标投标产生重大影响

  5月,“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试点,其中,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均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直接影响到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相关类型项目招标中有关工程计价规则、取费费率和材料价格信息价等方面。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纷纷出台措施和办法应对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调整。例如: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投标报价风险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提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应注意税制改革及工程造价组成变化给企业投标报价带来的影响。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营改增”后招投标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特别说明。

  在清理规范风暴中投标保证金被保留

  6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降低企业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会议确定,清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由此,广受业内关注的投标保证金得以保留。但是,会议也明确指出,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过多过繁的保证金过程要稳妥推进。此次保留4 项保证金就是出于“稳妥推进”的考虑。在将来的实践中,随着各种诚信体系的建立、社会诚信意识的增强,再逐步取消,用违约罚金代替。会议传递的信息表明,虽然,此次投标保证金被保留了,但随着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投标保证金终将被取消。

  电子招投标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深入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和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力求以点带面,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有序发展。《通知》明确了试点任务,要求2016年各政府综合试点要围绕推进招标投标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本地区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体系,推进招标投标电子化监管和营造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重点完成五方面任务,确保试点取得实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等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发挥试点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从试点地区或单位中选取若干在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促进交易平台市场化发展、深化大数据应用、加强平台互联共享等方面的典型,作为创新示范,向全国推广。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有据可依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税务总局、林业局、国管局联合颁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8月1日起实施。《办法》在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职能定位的基础上,从规范管理、提升效率和加强监督3 个方面,推动平台服务持续优化。同时,从系统的建设、联通和应用三个方面着力,推动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在系统建设方面,《办法》明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建设电子服务系统、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推动建设电子监管系统,利用信息网络推进平台整合和交易电子化,实现全流程透明化管理。《办法》以共享资源为重点,要求通过对各类资源的整合,形成集聚效应,达到“1+1>2”的效果。《办法》围绕电子化、大数据和信用,推动建立多种监管方式结合的监管体系。

“老赖”参加招投标将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通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招投标活动。这份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本次联合惩戒对象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招标从业人员。《通知》还明确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推送及查询方式,确保惩戒措施落实到位。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等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标标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同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代理活动。招标人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事宜时,将优先选择无失信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活动,相关单位不得聘用失信被执行人为评标专家,对聘用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专家,将及时清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活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聘用招标从业人员时,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对从业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人员予以处理。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完成阶段性任务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要求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以及政府采购等各类分散平台进行整合。其中,有两个非常确定的时间节点:一是到2016年6月底前,地方政府要基本完成平台的整合工作;二是到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公共资源交易的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全程电子化。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消息称,截止到2016年底,平台整合第一阶段任务目标已经基本实现,初步形成了交易从分散到集中、规则从分立到统一、信息从分割到共享、系统从分设到联通的新局面。全国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从4103个整合为500多个,交易市场数量减少了85%,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4大板块整合,与此同时,全国80%的省级平台还将药品集中采购纳入交易范围。一些省、市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拓展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将航班时刻、特许经营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海域使用权、林权等公共资源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

  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

  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月初正式启动与各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2016年底正式运行。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拥有四大功能:一是枢纽功能。连接各地各部门分散建设的交易系统,消除信息孤岛。二是媒介功能。汇总发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法规、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三是监管通道功能。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运用大数据监管、强化交易动态监管和实时预警提供系统通道。四是决策支持功能。充分挖掘数据资源价值,为研判经济运行走势提供支撑。平台正式运行后,全国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各类交易信息、信用信息将全部纳入统一的平台系统。

  “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备受关注

  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之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及检测技术规范、认证规则发布实施;《“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公开征求意见;电子招投标试点取得预期成果。这标志着电子招投标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诚信筑牢招投标市场发展基石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日趋加剧,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以及工程建设实施中的违法违纪现象、不重视质量安全管理、企业诚信缺失等问题仍然突出。对此,全国各地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不断进行制度上的创新和改革。2016年,江苏、陕西、湖南、山东等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针对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的措施和办法,惩戒失信行为,褒奖诚信行为,用诚信考量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为招投标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毒跑道”再次引发对低价中标的思考

  从新疆到东北,从内蒙古到深圳,校园“毒跑道”事件层出不穷,学生家长怒发冲冠……2016年上半年,成都、北京、沈阳等地不约而同地爆发出了校园“毒跑道”事件。

  集中爆发的校园“毒跑道”事件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事件,而其产生的根源之复杂、持续时间之长、涉及地域之广、带来危害之大可能超乎想象。本来应该是增强学生体质的场地,却成为损害孩子健康的“武器”。“毒操场”、“毒跑道”之所以一路“绿灯”查不出来,其背后是劣质产品盛行、低价中标、违规施工、标准缺失、验收不严,相关环节的监管形同虚设。劣质产品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学校,这与招标环节的低价中标脱离不了关系。由此,低价中标再次引发人们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