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今收到《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推荐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人选的通知》,拟建立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现将通知文件转发如下,请有意向报名的会员于2017年1月10日前申请材料递交到协会,由协会统一推荐报送到到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申请表:《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库专家申请表》可到协会网站www.dgbda.org或协会Q群下载
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推荐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人选的通知
(东建价〔2016〕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造价专家库队伍建设和管理,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拟建立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理论水平高;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从事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规模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或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和研究建设工程造价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市造价站提供新鲜资讯和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定工程造价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及相关专业课题研讨、加强学术交流、促进行业内的沟通与联系,推动行业进步和发展。
(三)参与工程项目的计价控制,重点为我市国有投资项目计价控制提供技术支持。
(四)参与市造价站组织的建设工程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工作。
(五)参与工程造价行业内有关成果质量,信用评价的论证工作。
(六)在计价活动中认真负责提出明确论证意见。在专家组形成的行为报告上签字、对报告内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聘用程序
(一)推荐专家人选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按专业分组进行分类申报。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荐人的同意;个人自荐的应经所在单位审核。
(二)被推荐人或者自荐人应认真填写《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库专家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印章方为有效。递交申请表时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三)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在对申请材料组织审核后,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7日;经公示无疑后,向入选专家颁发《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专家库专家聘书》,聘期为一年。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