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未知 字号:[ ]

      今收到东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东扫黑除恶〔2018〕3 号)文件,现将文件转发如下,请各会员单位详阅。


东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东扫黑除恶〔20183

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充分展示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最大程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强化正面宣传,深刻解读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广泛宣传中央、省委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决性、持久性、广泛性和彻底性,强调党委政府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二)突出宣传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方式方法和保护措施。强化路径引导,广泛宣传群众举报方式、途径和奖励办法,加强对群众识别黑恶犯罪表现形式和重点打击犯罪领域的指引,突出宣传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护措施,切实解决群众不懂举报、不愿举报、不敢举报的问题,鼓励支持人民群众举报更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全社会凝聚共识、弘扬正气,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全面压制。

(三)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思维,深入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四)重点宣传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突出宣传典型案例,侦查、起诉、庭审等各环节可以选择一些典型个案依法依规予以公开,不断反映专项斗争积极进展,力求在一滴水、一个典型案件中贯彻和体现中央精神、法治原则、专项斗争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巩固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与勇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宣传形式

(一)主媒体宣传与多媒介宣传相结合。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等媒介,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选取已侦破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广泛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评析,通过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工作,形成全市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强化各领域、各行业和各单位宣传阵地宣传功能,充分挖掘行业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宣传潜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举报工作渗透各行各业、各种人群,形成主媒体广覆盖、多媒介深渗透宣传格局。

(二)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广泛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多功能显示屏等平台和渠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多举措并举、多维度创新,突出互动,注重效果的及时反馈。高度重视线下宣传阵地,各镇(街道、园区)及各成员单位,要充分挖掘自身资源和潜在优势,选取人民群众汇聚场所,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物资交流会等,播音频、挂横幅、派传单,通过各种易触及的方式,将扫黑除恶的宣传内容送到人民群众眼皮底、耳朵边,做到随处可见、声势大张,确保宣传工作有力下沉。

(三)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紧扣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节奏,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选题,集中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全力开展高强度、高密度宣传,掀起宣传高潮,促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刻扎进某一区域、某一领域、某一人群。建立健全日常宣传工作机制,把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营造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处不在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确保实效。各镇(街道、园区)及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吃透吃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实效。宣传活动方案于320日前报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迅速行动,持之以恒。各镇(街道、园区)及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快行动步伐,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深入梳理宣传内容,持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做到常流水、不断线。在宣传工作中,不自行发布面上情况、综合数字、阶段性结论,不自行发布一段时间破获案件、抓获人员、查扣财产等综合数字,遇把握不准的情况,要及时与市扫黑除恶办沟通。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镇(街道、园区)及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效果反馈,及时调整、优化宣传方案,不断提高宣传效果,确保宣传有声势、有影响、有实绩。好的做法或典型经验及时上报市扫黑除恶办,市扫黑除恶办适时予以推广普及,并将各镇(街道、园区)、成员单位的宣传造势工作作为督导的重点内容,及时予以通报。

联系人:陈腾飞,电话:2283905513538586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