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会协办2013年东莞市职业技能大赛室内装饰设计师竞赛的征求意见函
发布日期: 2013-03-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字号:[ ]

 各会员:

 东莞市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职业规范以及行业企业特有职业(工种)有关规范要求,结合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实际而开展的,以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重点的,有组织的群众性、全市性的职业技术技能比赛活动。竞赛由市人力资源局负责竞赛规程、规则和规划的制定,并对竞赛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我会认为,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竞赛将可培养、锻炼、造就、选拔更多高素质、高技能、复合型人才,使我市装饰装修行业的持续发展有了坚强的后盾和人才保障。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看,竞赛是企业培养人才、锻炼队伍的有效途径,它示范和带动更多员工学知识、比技能,在公司上下形成了比、学、超的氛围,为企业提升实力、形成稳定长期运行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无法估量。从室内装饰设计师层面看,不但可以借机与同行切磋交流,寻找自己与优秀选手的差距;对这些理论知识扎实,操作技能高超的室内装饰设计师,竞赛将是他彰显技能和实力的平台,在很短时间内获得相应的、被社会公认的、含金量很高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企业和社会的承认;成绩优异者,直接获得积分入户东莞优惠待遇。为此,我会拟积极协办“2013年东莞市职业技能大赛室内装饰设计师竞赛”,并组织会员单位参加,现就相关方案向会员单位征求意见,请提出具体意见并于3月20日前反馈我会秘书处,逾期将视为无意见。
 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书面提出意见或建议,联系秘书长叶凤仪女士,电话:13609690808、23286578,传真:22697446;电邮:545673725@qq.com
 备注:本项工作按《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会员积分制度》执行。
2013年3月5日
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
 
回    执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职务
手机
     
建议和意见(不够写可另附纸张):
 
参赛意向(是次报名作为调查摸底的作用,将于竞赛正式启动有关工作后重新落实,不够写可另附纸张):
参赛人姓名
文化程度
公司职务
职业资格等级
手机
         
         
         
         
□ 本公司不打算派出设计师参加竞赛。(请打“√”选择)
附件:2013年东莞市职业技能大赛室内装饰设计师竞赛实施方案
2013年东莞市职业技能大赛室内装饰设计师竞赛
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了加快培养和选拔技能人才,提高我市装饰装修行业、室内装饰设计行业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市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东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东府办[2012]108号)文件的部署要求,以及市人力资源局的职业技能竞赛安排和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协办单位: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
承办单位:学校(具体待定)
媒体单位: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市报业传媒集团等。
(二)组委会
主 任:待定
副主任:待定
成 员:待定
(三)组委办公室
办公室 主任:待定
办公室副主任:待定
成        员:待定
(四)根据赛事安排,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立竞赛仲裁组、命题组、裁判组、考务组、后期接待组和宣传报道组。
    三、竞赛工程、组别、标准
(一)竞赛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师
(二)竞赛组别:职工组、学生组
(三)竞赛标准:职工组以《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二级(设计师)为依据,学生组以《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三级(设计员)为依据,由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组织行业专家命题,并结合行业实际适当加大难度,竞赛内容包括室内装饰设计理论知识和室内装饰设计制作两部分。
    四、参赛选手资格(条件)
(一)职工组:室内装饰设计相关行业在职从业人员及各类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教师。
(二)学生组:高技、中职、中技、中专等和各类职业培训院校室内装饰设计相关专业在校生。
    五、竞赛的方式、时间、地点
(一)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知识竞赛由竞赛组委会组织进行,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竞赛时间为90分钟。于2013年7月前完成。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得60分的进行实操竞赛。
(二)实操制作竞赛:
实操制作竞赛由竞赛组委会组织进行,根据竞赛试题要求,在电脑上现场制作(软件使用不限)完成,实操竞赛时间为240分钟。
(三)竞赛时间:2013年8月。竞赛地点:东莞。
    六、奖励办法
按东府办[2012]108号文执行,具体如下:
(一)颁发奖状
本次竞赛每组各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授予荣誉称号
获得本次竞赛职工组前8名的选手,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授予“东莞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获积分入户东莞优惠待遇。
(三)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本次竞赛中,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60分为合格)的选手,由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免费核发“室内装饰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
(四)其他奖项
1.团体奖
职工组设10名,学生组设3名,按各组别参赛单位的理论竞赛和实操竞赛总成绩的总和进行排序,授予“东莞市十大优秀室内设计企业/院校”荣誉称号,并授予牌匾。
2.贡献奖
对在本次大赛中作出贡献的有关单位,授予“特别贡献奖”或“杰出贡献奖”荣誉称号,并授予牌匾。
    七、裁判组织
    由竞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行业专家组成竞赛考评委员会,负责竞赛评判工作。
    八、参赛费用
免收任何费用。
    九、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1: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
联系人:蒋亚兰 冯桂青
电话:22650315
传真:22697446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39号鸿福大厦A区402室
联系方式2:学校(待定)